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7-24 浏览:次
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(东林发〔2024〕46号)文件要求,为持续推进学校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,学校评建办拟定了《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单位评建工作任务》,请各学院(部)依据工作任务,于10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。
所有材料只提交电子版,以学院为单位由评建联络人统一拷贝到学校评建办(综合办公楼901)。
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学校评建办,电话:82190741
校评建办
2024年7月24日
上一条:关于下发《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职能部门评建工作任务》的通知 校评建办[2024]3号
下一条:关于各单位成立基层评建办公室的通知 校评建办[2024]1号